张家口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2]全市常住人口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相比,减少人,下降5.21%,年平均增长率为-0.53%。二、县区人口各县区中,人口超过50万人的有1个,在3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有3个,20万人至30万人的有6个,10万人至20万人的有6个,少于10万人的有3个。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三、户别人口全市共有家庭户[3]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4人,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1人减少0.57人。四、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0.51%;女性人口为人,占49.4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06,比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降2.91个百分点。五、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人,占15.22%;15-59岁人口为人,占59.72%;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25.0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7.64%。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7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6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30个百分点。注: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为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增加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减少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减少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8.79年提高至9.52年。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人,文盲率[6]由3.95%下降为2.12%。七、城乡人口[7]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66.1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人,占33.90%。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94个百分点。八、流动人口[8]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9]为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0]人口为人,流动人口为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6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人,增长65.83%;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人,增长95.50%;流动人口增加人,增长57.75%。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4]0-15岁人口为人,16-59岁人口为人。[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6]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8]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9]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张家口市统计局张家口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年6月3日百度百家号张家口运营中心(凡注明:百度百家号张家口运营中心”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百度百家号张家口运营中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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