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结合其他证据材料

6月4日,宣化县公安局精心布控,在宣化区某家居城将刚刚购买毒品的谷某当场抓获,从其身上搜出40余克,之后将贩卖毒品的刘某某在宣化区某小区抓获

收到公安机关请求提前介入的建议后,宣化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派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进行分析梳理,认为谷某是在案发当天从银行柜员机中提取了百元现钞后直接购买毒品,如果谷某提取的现金“冠字号”与从刘某某租住处扣押的现金一致,将是有力的客观证据,遂向公安机关提出调取银行监控视频和百元人民币“冠字号”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侦查建议谷某主动承认事先与刘某某通过电话联系,谈妥所购毒品的数量、金额以及交易时间、地点等事项后,于案发当日到银行取出12400元后张家口市体检中心进行交易但是,刘某某对其贩卖毒品给谷某的事实矢口否认,公安民警对其租住房进行搜查后,也只搜出3万元现金因无其他直接证据,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根据这一建议,公安机关迅速调取银行“冠字号”等材料,与刘某某家扣押的3万元百元现钞进行比对,最终成功比对出12400元与谷某提取的现金“冠字号”一致再结合其他证据材料,此案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检察官们遂依法果断作出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决定

河北共产党员网讯(记者 刘东明 通讯员 梁飞、孔令军)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另辟蹊径引导侦查,通过对相关证据的深入细致分析,以人民币上的“冠字号张家口市政府秘书长”这一细节为突破口,批准逮捕了“零口供”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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