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民文明行为规范20条公布,你知道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加快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确定20条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20条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是:
1、不随地吐痰、便溺;
2、遛狗时及时清除粪便;
3、不在公共场所不加掩饰地抠鼻孔、打喷嚏、剔牙;
4、不在公共场所光膀子;
5、不讲粗话脏话;
6、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接听手机;
7、不乱扔垃圾、乱倒污物;
8、不攀花折木、踩踏草坪;
9、不过分饮酒和劝酒;
10、野炊后带走垃圾;
11、有序排队不插队;
12、行车礼让行人;
13、乘坐公交车不抢上、不争座;
14、不向车窗外抛物和吐痰;
15、机动车不乱停乱放乱鸣乱行;
16、“吃相”要文雅,就餐要光盘;
17、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喝倒彩;
18、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和谎言;
19、不在公共楼道乱堆乱放杂物;
20、不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小广告。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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