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民文明行为规范20条公布,你知道

张家口市民文明行为规范20条公布,你知道

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加快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步伐,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确定20条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20条市民文明行为规范是:

1、不随地吐痰、便溺;

  2、遛狗时及时清除粪便;

  3、不在公共场所不加掩饰地抠鼻孔、打喷嚏、剔牙;

  4、不在公共场所光膀子;

  5、不讲粗话脏话;

  6、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和接听手机;

  7、不乱扔垃圾、乱倒污物;

  8、不攀花折木、踩踏草坪;

  9、不过分饮酒和劝酒;

  10、野炊后带走垃圾;

  11、有序排队不插队;

  12、行车礼让行人;

  13、乘坐公交车不抢上、不争座;

  14、不向车窗外抛物和吐痰;

  15、机动车不乱停乱放乱鸣乱行;

  16、“吃相”要文雅,就餐要光盘;

  17、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喝倒彩;

  18、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和谎言;

  19、不在公共楼道乱堆乱放杂物;

  20、不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小广告。

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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