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号)要求,持续推进《河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年)》实施,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若干,具体事宜如下:
一、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升见习服务和管理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符合条件的青年都能实现见习,参加见习人员都能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报名条件:
1、凡户籍在我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
具体要求:
1、报名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
2、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户”、“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
3、见习期内不得参加企业给申报的各项保险。
4、享受过就业见习待遇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流程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7月20日截止。
地点:宣化区市民中心二楼36号窗口,联系-。工作日受理报名。
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
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宣化区市民中心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符合报名条件的择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失业青年不用提供此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宣化区市民中心二楼36号窗口进行报名。
四、岗位设置及待遇
我区见习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宣化区大中型企业。见习时间最长为12个月,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元/月)给予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缴纳元意外伤害保险。
转自张家口市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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