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预防性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
张经防疫办〔〕6号
广大村(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5月23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每周一次常态化预防性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现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经开区全域内所有村(居)民(包括外地、外籍在经开人员)。
二、采样时间:
1、集中采样:时间为每周二下午16时至22时。
2、常设采样:在集中采样时间内,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采样的人员,我区设置了常设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为每周三至周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三、采样地点
为方便居民就近进行核酸采样,各村、社区设置了采样点,构建了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具体采样地点以村委会、各居民小区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核酸采样期间,所有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随意走动,严禁聚集和相互攀谈,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不吸烟和随地吐痰。
2.居民参加核酸采样时应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3.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请及时与村(社区)工作人员联系。
4.对无智能手机的人员由采样点发放“核酸已采凭证”或者由家人通过健康码中的“老幼助查”功能帮助查询。
5.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不出具书面报告,结果在健康码显示。
五、严格查验
自5月30日起,凡是进入经开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是常态化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张家口经开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