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2名,制定本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院始建于年(原张家医院),医院座落在古城宣化,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年河北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硕士12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院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我院地处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距离张市30公里,地域优势不足,经济条件落后,属我省贫困边远地区。市政府为招揽人才对在张家口工作的研究生以上人员给予经济补偿,我院也以同样的标准给予鼓励,但吸引力不强,仍然人才难求,每年只招聘到2-3个。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或教学科研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拟选聘12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儿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中医内科学等临床医学(中医)类专业优秀人才,以此推动我院良好发展。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普通全日制高校硕士毕业生。
(二)选聘方法。单位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河北医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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