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医院选聘医务人员公告

  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务人员6名。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数量

  选聘医务工作人员6名。

  三、选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的范围、对象

  1、具有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

  2、户籍不限。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卫生事业,医德高尚、救死扶伤、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年1月15日至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医师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应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信息发布后,即可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年1月22日。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点地点:下花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人员填写《医院选聘医务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是虚假证件及信息,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选聘岗位的医学专业知识。选聘职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面试评委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2、新选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转正定级。新选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最短为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调离的,按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到区人社局办理解聘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纪律监督

  此次选聘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对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对于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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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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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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